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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連城5月26日電 (羅立軍 邱晗 張金川)福建省連城縣兩對小情侶不好好過日子,卻在承租房內相互容留吸毒,殊不知已經觸犯了刑法。
  連城縣法院25日披露,以容留他人吸毒罪,該院一審判處被告人熊某、朱某有期徒刑十個月,罰金3000元;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九個月,罰金3000元;判處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八個月,罰金2000元。
  據瞭解,2013年9月至11月,住在樓上樓下的兩對小情侶朱某、王某和熊某、黎某,分別在其承租房內相互容留對方吸食冰毒。
  不僅如此,2013年11月5日晚,朱某、王某還容留袁某及釋某、張某、吳某、蘇某等5人吸食冰毒。兩對小情侶互相容留對方及他人吸毒共計6次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熊某、黎某、朱某、王某違反國家毒品管制制度,在其租住處容留他人吸食毒品,其行為均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。鑒於熊某、黎某、朱某、王某到案後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樓上樓下串門吸毒 兩對情侶同進班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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